海南安排财政资金促进消费 四类企业可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

海南省商务厅近日印发《关于落实〈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措施〉有关财政资金申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就涉及餐饮行业、汽车展销、网络零售以及国际高端消费品首发、首秀、首展活动等内容的财政资金申报事项予以明确,符合条件的四类企业可以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。

根据《通知》,在支持内容和标准方面,此次财政资金申报涉及四大内容。

一是鼓励餐饮消费提档升级。对2022年营业收入和与2021年相比增长幅度综合排名全省前30名的海南省统计局限额以上餐饮企业,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;对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、500万元以上新纳统的餐饮企业,每家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资金奖励。同时符合条件的从高不重复奖励。

二是鼓励开展汽车促销活动。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汽车展销活动场地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、活动时间超过2天(含),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,每场活动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同一品牌汽车企业在全省范围开展店庆、新车上市等促销活动期限超过7天,活动期间销售汽车超过30台(含)的,每场活动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5万元;销售汽车超过50台(含)的,每场活动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不少于10站的,每站活动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三是培育壮大网络零售。2022年实物型网络零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,在5亿元网络零售额基础上,每实现新增2亿元,给予5万元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四是鼓励品牌经济。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在海南开展的符合高端消费品标准的商品品牌首发、首秀、首展活动(国内首发、首秀、首展),每场活动按宣传推广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
申请餐饮奖励的企业、申请汽车促销活动补助的企业、申请网络零售奖励的企业,以及申请高端消费商品品牌首发、首秀、首展活动补助的企业,可按照《通知》及时提出资金申请。


监制/黄丹 范江虹 叶微

主编/陈银玲 王欣

编辑/王偲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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