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日,省商务厅发布公告,调整2025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。自11月4日0时起,在海南省申请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,所报废旧车登记地(旧车车牌所属地)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(新车首次上牌地)均应为海南省。
公告称,旧车报废时间(以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)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,所报废旧车登记地(旧车车牌所属地)应为海南省。新车购买时间(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)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,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(新车首次上牌地)应为海南省。补贴标准和其他条件仍以《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消费函〔2025〕8号)为准。
此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仅为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“所报废旧车登记地(旧车车牌所属地)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(新车首次上牌地)均应为海南省”的限定条件,为原政策的有效补充。
来源/海南日报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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