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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昌发布禁飞通告!
2025-11-25 13:59 来源:三沙卫视

文昌市人民政府

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

飞行活动的通告

 

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安全,根据工作需要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令第509号)等有关规定,决定在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期间加强文昌市所辖空域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自2025年11月28日07时起至11月30日24时止,文昌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。其中在龙楼镇、东郊镇、文教镇、昌洒镇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、飞行活动。除以上区域外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。其间,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,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审批手续如下:申请人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,并取得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,必要时需同相关军民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。

二、在禁飞期间,涉及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、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,要加强对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,严格落实禁飞规定。

三、各镇(场)及公安、旅游文化、市场监管、交通、气象、海关、应急管理、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,要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日常检查,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。

四、对违反本通告的,依法予以处理。

特此通告。

文昌市人民政府

2025年11月25日

 

来源/文昌发布、文昌市人民政府

监制/黄丹 叶微

主编/汪进威 王欣

编辑/丁灿

@三沙卫视

责任编辑:黄菲二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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