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.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粤琼闽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
受超强台风“桦加沙”影响,华南多地发生严重暴雨洪涝、地质灾害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9月24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.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广东、海南、福建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,用于转移安置受灾人员、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、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,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财政部要求上述3省财政厅抓紧将救灾资金拨付灾区,切实发挥预拨资金使用效益;健全资金监管机制,防止资金滞留、挤占、挪用,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和今年第18号台风“桦加沙”对广东省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,支持广东省做好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,重点用于灾区受损道路桥梁、水利堤防、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应急恢复建设,推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来源/财政部微信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、中国政府网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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